文书鉴定是运用科学的手段,对文书的制作及形成时间等做鉴定,文书的真假鉴定有时候对办案特别有用,往往会成为关键性的证据,而文书鉴定工作也就成为了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而且鉴定的结果必须要准确。
文书鉴定流程怎么走?
在文书司法鉴定中,委托鉴定是指公民个人、单位、仲裁机关、人民法院在处理纠纷或案件时,对文件的真实性有异议,委托相关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为查明事实真相提供依据。委托鉴定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准备送检材料、填写申请委托书、签订协议、提供有效证件和缴纳鉴定费,最后领取鉴定书。
一、 准备送检材料
笔迹鉴定 (是否某人或同一人书写) 类案件需准备的送检材料:
1、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 ( 如:笔迹、印章、打印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笔迹鉴定一般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有的案件调取原件有困难的可以由鉴定机构派人现场拍照或由出处者签章提供复印件。2、样本。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如:书写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实笔迹样本若干份,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
二、填写《司法鉴定委托书》,内容一般包括委托的鉴定单位、委托事项、委托人、委托时间。
三、提供有效证件,委托人应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工作证);
四、送达,委托人可以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到鉴定机构。
五、交纳鉴定费,委托人在委托鉴定后,应按照协议约定交纳鉴定费。
六、鉴定周期及领取鉴定书,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收到送检材料和鉴定费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特殊情况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